4.8.比赛错误 — 有记号的牌
处罚
警告
定义
牌手的牌上有记号或弯折,而且这些记号的模式让该牌手有机会得到优势。
示例
A.牌手的几张牌套上有小记号。有记号的牌是一张山脉,一张象族大主教和一张闪电螺旋。
B.在一副没有用牌套的套牌中,可以明显地辨别出部分闪卡。
原则
牌套与牌在比赛过程中经常会持续磨损,并且只要牌手并不准备藉此获得优势(此状况则属于作弊—对比赛用品动手脚),在大部分情况下应该都可归于此状况。请注意,几乎所有的牌套都可能被判定为有记号,裁判作处罚时务须谨慎行事。遇到此类状况时,要教导牌手在上牌套之前先将牌和牌套分别洗过非常重要。
额外修正
牌手必须将有记号的牌或是牌套换成没有记号的;若没使用牌套的话,则须使用牌套来掩盖记号。如果牌是在比赛中因用以游戏而产生了记号,则主审可以决定给予代牌。假如牌手无法得到符合规定的牌,则在此比赛接下来的时段中,他可用基本地来取代这些牌。若他选择如此作,则应改写其套牌登记表且不可再恢复原状,就算找回了可替代用的牌也是一样。
如果主审相信某牌手已经注意到记号的模式,并且明显地影响到游戏的公正性,则可以升级此罚则至一盘负。
4.9.比赛错误 — 套牌/登记表问题
处罚
一盘负
定义
牌手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便视为有套牌/登记表问题。
套牌和/或登记表包含在该赛制非法数量的牌。
套牌和/或登记表包含该赛制中非法的牌。
登记表上的某牌不能用其全名确认,且代表的可能为不止一张牌。故事中人物(传奇或鹏洛客)的名字简称只有在该赛制中,该牌是唯一代表该人物的牌时可以被接受,且即使在有其它牌也包含其名称的情况下也同样应被视为该牌。
套牌和备牌于登记表上所登记的内容不符。
备牌针对于此违规被视为套牌的一部分。此违规情况并不包含由其它牌手在现开牌池交换之前所作出的登记错误,该情况应由裁判决定修改。
示例
A.牌手的套牌中有59张牌,但是登记表上有60张牌。
B.在一场薪传赛制的比赛中,牌手的登记表上有Mana Drain(禁牌)。
C.牌手的登记表上有56上牌。他实际套牌中有60张牌,其中四张灵能阿托格没有在登记表上。
D.牌手的套牌中有一张来自之前对手的和平主义。
E.牌手的登记表上有“阿耶尼”,而该赛制中包括金鬃阿耶尼和复仇阿耶尼。
F.牌手在游戏过程中检查其备牌,但未能明确的与他的套牌隔离开。
原则
套牌登记表是用以确定套牌没有在比赛当中改动。裁判和工作人员在比赛开始前,都必须提醒牌手登记合法的套牌登记表以及以合法的套牌来进行比赛的重要性。
除非裁判有理由相信套牌在该赛制下本身是违规的(通常是出现违规的牌),否则此处罚只能在两轮之间给予。在规模较大的比赛中,DCI建议比赛的工作人员尽快检查所有套牌登记表是否违规,但是主审应该等到下一个回合开始时,才给予所有的套牌错误处罚。这会让目前进行的对战受到最少的干扰,也可以让处罚维持一致性,因为某些牌手可能在受到处罚之前就已经结束他们的对局了。
登记表上模棱两可或是不明确的名称,会让牌手有机会在被发现之前操作他们的实际套牌内容。在使用无法清楚认定的牌名缩写的状况下,若主审认为其意指的牌十分显著,且没有借机滥用的可能性,可以将处罚减轻为警告。要判定某个名称是否含糊不清时,裁判可以考虑此比赛所使用的赛制。
如果在游戏中备牌不能和套牌作充分的隔离,便不可能去判定套牌的合法性。此外,如果有额外的牌和备牌摆放在一起,且明显的可以使用于该牌手的套牌中,则那些牌也会视为是备牌的一部份。
额外修正
如果登记表不合法,则将套牌中所有该赛制不合法或违反套牌构筑允许使用数量的牌移除,然后将登记表按照移除后套牌的牌的组成进行更改。如果由此造成套牌牌张数量不足,则添加该牌手所选择的基本地直到套牌牌张数量下限。如果套牌和登记表均违反套牌构筑允许使用数量(一般为备牌数量过多或使用多于四张某牌),则从登记表最下方开始移除对应的牌。
如果登记表合法,则按照登记表将套牌进行更改。如果牌手没有所登记的牌,或不能/不愿寻找这些牌(不能因为丢失牌而使用代牌),则从登记表上将这些牌移除,且他可以选择基本地来替代这些牌(且应在登记表上有所记录)。一旦牌手决定用更改过的套牌进行比赛,他将不能将登记表更改会之前的状态,即使丢失的牌被找到。如果丢失备牌中的牌,则标明丢失的牌,而不给予处罚;如果它们被找到,或找到其它相同的牌,则该牌手可以继续使用它们。如果修改套牌不能在10分钟以内完成,则应给予一局负。
如果牌手在登记地类别上犯了明显错误,比如为纯黑套牌登记了海岛而不是沼泽,则主审可以将处罚降级为警告,并更改登记表上的地。
如果牌手在抓起手手牌时,发现没有还原备牌导致的不符,且此时自己叫了裁判,则主审可以降级该处罚,修复套牌,并允许牌手重新抓比应有数量少一张牌。该牌手可以继续重新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