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比赛错误 — 未充分洗牌
处罚
警告
定义
牌手在将自己的套牌交给对手之前,非蓄意地未将其套牌或部分套牌充分洗牌。如果裁判相信牌手可以知道其套牌中某些牌的位置或是分布情况,该套牌便没有被充分洗牌。如果未充分洗牌是蓄意的,则此违规属于作弊—对比赛用品动手脚。
示例
A.牌手在搜寻一张牌之后忘了洗他的牌库。
B.牌手搜寻一张牌,然后只作一次来交错洗牌(riffle-shuffle)就将牌库交给对手。
C.牌手没有将因结算倾曳而展示的部分牌库洗牌。
原则
牌手在有必要和被要求时,必须将其套牌彻底地洗牌。牌手都必须要有随机化的技术和对何谓“随机化”的认知。由于对手在该牌手洗牌之后也有机会洗牌,所以得到利益的可能性在遵守比赛方针的前提下很低。
只要可能看见套牌内容,包括洗牌的过程中,即使牌手只知道一两张牌的位置,该套牌都会不再被充分洗牌。牌手在洗牌时必须注意不要将牌展示给自己、队友或是对手看。
牌手应使用多种方式洗牌。只使用有规律的分堆洗牌是不充分的。在随机化之前任何安排顺序都是可以的,只要套牌在此之后被充分的洗牌。有意排列套牌中牌的顺序,且有意以未充分洗牌而得利的情况被定义为“作弊—对比赛用品动手脚”。
额外修正
对套牌充分洗牌,保留游戏过程中套牌中已知顺序的部分。
4.5.比赛错误 — 未遵守公告
处罚
警告
定义
此违规指的是牌手未能遵守针对包括他在内的群众所作的各类指示。这通常会是报名指示、安全指示或是场地规定。没有遵守针对个人的指示则要给予违背运动道德—中度的处罚。
示例
A.在正式比赛中,牌手忘记在套牌登记表填上自己的姓名或DCI号码,而这已在报名时公告过。
B.牌手在贴有禁烟标志的赛场内吸烟。
C.牌手逗留在会场内已公告所有牌手应离开的区域内。
原则
牌手必须注意并遵守比赛工作人员的指示,以利比赛的效率和众人的安全。
4.6.比赛错误 — 违反轮抓流程
处罚
警告
定义
此违规指是牌手在轮抓当中犯的技术性错误。这不包含蓄意窥视或是展示非公开的牌张,那会以作弊—违反非公开信息原则来处理。
示例
A.牌手在该往右手边传时,将补充包传向左手边。
B.牌手没有在指定时间内选好牌。
C.牌手先将牌放到自己的牌堆,之后又将该牌拿回来。
原则
轮抓流程的错误会造成中断,且不及早发现会影响更剧。在赛前对轮抓或该赛制的特殊规则进行公告可能会导致违反轮抓流程之外的额外处罚。
4.7.比赛错误 — 违反交流原则
处罚
警告
定义
牌手非蓄意地违反牌手交流原则(参见MTR 4.1节)。蓄意的违规,或是试图从先前的违规来得利,属于作弊—欺骗。
示例
A.牌手被问及手牌有几张,回答“三张”。过一会儿,他发现应该是四张。
B.牌手主张他本回合还没使用过地,但是经判定只是他忘记自己已使用过。
原则
清楚的沟通是进行任何DCI认证比赛的基本要素。虽然这种违规很多都是蓄意的,但牌手还是有可能单纯的犯下无心之错;在这种状况下,便不该给予严厉的处罚。此违规仅适用于牌手违反“牌手交流”方针的情况,并非一般意义上会造成沟通混乱的行为都适用本违规。
额外修正
如果游戏状况单纯得足以安全倒回,而不对目前的游戏造成太大的干扰,则裁判可以在主审的允许之下将游戏倒回至传递了错误信息的时间点。 每个进行过的行动都会被倒回,直到游戏来到发生错误之前的那个时间点。将误放入手上的牌移回原本的区域(若不是所有牌手都能辨认出哪些是误抓的牌,则在其中随机选择一张)。一旦游戏倒回之后,便从该时间点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