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本土网游《三国斩》惹上官司
2010-07-14 13:00:00 来自:
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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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年时报
实习记者 杨茜 时报记者 吴海婕 通讯 员 西法
网络游戏席卷全球,无数年轻人为之疯狂。近几年,又掀起一股“桌游”的浪潮,在游戏的世界里寻找另一个自己。
在众多游戏中,《三国杀》是比较热门的,它融合了西方类似游戏的特点,并结合中国三国时期背景,以身份为线索,以卡牌为形式,集合历史、文学、美术等元素于一身,现已有网络版。
就在它风生水起之时,市场上又出现了很多与之类似的杀人游戏,其中一款杭州本土的网游《三国斩》,推出不久但发展很迅速,同样是以三国时代为背景,玩家将通过卡牌操作,达到身份所要求的目的。
就在《三国斩》以强劲的姿态进驻市场后,《三国杀》认为《三国斩》涉嫌抄袭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
昨天上午,出版《三国杀》的公司把《三国斩》的开发商和运营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要求赔偿50万元。
>>焦点一
原告《三国杀》本身就是一部抄袭之作?
法庭上,《三国斩》方代理人王律师首先提出质疑:原告方的《三国杀》是否有著作权权利?”
王律师振振有词地说,根据著作权法只保护思想的表达,不保护思想本身。《三国杀》游戏中,游戏牌功能的确定,角色牌技能的赋予等游戏规则,都属于思想的范畴,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另一方面,著作权所保护的表达,必须是独创性的表达。《三国杀》游戏中,角色选择来自于中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这已经是进入公有领域的东西。
王律师认为,早在今年的5月,《南方周末》上就刊登了一篇报道,关于《三国杀》涉嫌抄袭意大利知名桌游《bang!》,《三国杀》用主公、忠臣、反贼和内奸代替了警长、副警长、歹徒和叛徒,很多游戏牌和人物技能的描述也很相似,《三国杀》就是将西部牛仔电影风格的枪战游戏替换成三国乱世奸雄的争天下游戏。“《三国杀》本身就是一部抄袭之作!”
《三国杀》一方代理人罗律师回答说:“离开了文字的描述,这款游戏根本玩不起来,所以规则的制定一定是必要的。”
关于独创性,罗律师认为,《三国杀》标准版中共有25个人物,加上补充的5个,总共有30个人物,远远少于“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对于人物选择的取舍本身就是一种独创。
“《三国杀》与《bang!》是完全不一样的,文化背景不一样,制作也不一样,如果有相似的也只是借鉴!”罗律师坚持享有《三国杀》的著作权权利。
>>焦点二
《三国斩》侵犯了《三国杀》的著作权?
罗律师拿出《三国杀》的卡牌标准版,指着其中一张纸牌说:“这上面对于游戏规则、人物技能的描述不是出牌规则的简单文字罗列,而是游戏规则内容的高度性概括和人物个性的集中表现,是极具独创性的文字组合,是受著作权保护的。而《三国斩》在游戏背景、形式、内容等诸多方面整体剽窃了我们。”
同时,罗律师还指出,《三国斩》采取同义词替换、语序倒装的方式改变《三国杀》中的人物的选择、人物的技能、游戏牌的效用、游戏规则的文字描述,构成半数以上的相似。“这不是侵犯了我方著作权是什么?”
王律师反驳:“游戏规则是典型的思想,属于表达的成分极少,有限的属于表达的成分,两者之间又不相似。” “思想只存在借鉴,而非抄袭。”王律师强调说三点:1.《三国斩》的画面设计与风格和《三国杀》完全不同更为精美。2.人物的数量为42个,远远多余《三国杀》。3.还有更多的原创卡牌,更为丰富。
游戏的基本要素,一部分来自公有领域,一部分来自意大利的《bang!》,与《三国杀》一样,另一部分来自原创。
“若设计思想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那《三国杀》就侵犯了《bang!》的著作权,如果不属于,那我们的《三国斩》也不构成侵权!”王律师坚持。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三国斩》是否侵犯了《三国杀》的著作权,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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