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5 00:00:00 来自: 北京晨报
11月4日,卫生部发布《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稿)》,其中明令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治疗网瘾,严禁体罚。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网民占上网总人数的60%以上。
卫生部表示,“网络成瘾”定义不确切,不应以此界定不当使用网络对人身体健康和社会功能的损害。未成年人是否存在社会功能严重受损的情况,需要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判断。
对网络使用失调的未成年人,意见稿建议,家庭和学校应该分析原因,不要随意谴责,甚至打骂未成年人。如必要,可以寻求心理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心理指导。
关于网络使用不当的干预原则,该意见稿明确指出,严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预方法(如封闭、关锁式干预),严禁体罚。对网络使用不当者中伴发明显焦虑、抑郁、强迫等精神症状的个体,应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并依照有关临床诊疗规范进行治疗。
专家提醒您:
①对上网有强烈的渴望或冲动,想方设法上网。
②经常想着与上网有关的事,回忆以前的上网经历,期待下次上网。
③多次对家人、亲友、老师、同学或专业人员撒谎,隐瞒上网的程度,包括上网的真实时间和费用。
④自己曾经做过努力,想控制、减少或停止上网,但没有成功。
⑤若几天不上网,就会出现烦躁不安、焦虑、易怒和厌烦等症状,上网可以减轻或避免这些症状。
⑥尽管知道上网有可能产生或加重原有的躯体或心理问题,仍然继续上网。
6种情形应求助精神卫生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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