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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杀》状告《三国斩》 抄袭思想算不算侵权?

时间:2010-07-14来源:杭州网浏览次数:

近些日子,桌游的生意火了起来,杭城也陆陆续续开出不少桌游店。很多网络游戏公司也都看见了桌游的潜在市场,像盛大就把《三国杀》从桌面上搬到了电脑里。而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总有纷争。

原文地址:http://sub-hzrb.hangzhou.com.cn/system/2010/07/13/010792539.shtml 


    来源: 杭州网 
    作者:林尧 
    编辑: 刘方苹 

 

近些日子,桌游的生意火了起来,杭城也陆陆续续开出不少桌游店。很多网络游戏公司也都看见了桌游的潜在市场,像盛大就把《三国杀》从桌面上搬到了电脑里。而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总有纷争。

这不,出版《三国杀》的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就把《三国斩》的开发商和运营商都告上了法庭,称《三国斩》侵犯了《三国杀》的著作权。

今天上午,西湖法院,双方短兵相接。

游戏规则=思想?思想=没有著作权?

今天的庭审中,边锋认为,《三国斩》游戏卡牌上的角色名称、功能介绍以及游戏规则,半数以上与《三国杀》相同,“这不是侵权是什么?”

边锋公司刚刚声称自己对《三国杀》拥有著作权时,《三国斩》公司就提出质疑。

“游戏规则是典型的思想,属于表达的成分极少,有限的属于表达的成分,两者之间又不相似。”《三国斩》的代理人表示,“思想只存在借鉴,而非抄袭。”

“根据著作权法只保护思想的表达,不保护思想本身。《三国杀》游戏中,游戏牌功能的确定,角色牌技能的赋予等游戏规则,都属于思想的范畴,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三国斩》公司也对《三国杀》的著作权提出质疑,认为其也没有《三国杀》的著作权,“另一方面,著作权所保护的表达,必须是独创性的表达。《三国杀》游戏中,角色选择来自于中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这已经是进入公有领域的东西。”

对此,边锋的代理人罗律师给出了表示:“离开了文字的描述,这款游戏根本玩不起来,所以规则的制定一定是必要的。”

而谈到独创性,罗律师认为,《三国杀》标准版中共有25个人物,加上补充包的5个,总共有30个人物,远远少于《三国》中的人物,对于人物选择的取舍本身就是一种独创。”罗律师坚持边锋享有《三国杀》的著作权权利。

《三国杀》=《bang!》?《三国杀》身陷抄袭门?

另一方面,《三国斩》公司也提出了《三国杀》其实是“抄袭”了国外的桌游《bang!》。

《三国斩》代理人表示,早在今年的5月,《南方周末》上就刊登了一篇报道,关于《三国杀》涉嫌抄袭意大利知名桌游《bang!》,《三国杀》用主公、忠臣、反贼和内奸代替了警长、副警长、歹徒和叛徒,很多游戏牌和人物技能的描述也很相似,《三国杀》就是将西部牛仔电影风格的枪战游戏替换成三国乱世奸雄的争天下游戏。“《三国杀》本身就是一步抄袭之作!”

“《三国杀》与《bang!》是完全不一样的,文化背景不一样,制作也不一样,如果有相似的也只是借鉴!”《三国杀》的律师马上也进行了还击,“而《三国斩》游戏卡牌上的角色名称、功能介绍以及游戏规则,半数以上与《三国杀》相同,这不是侵权是什么?”

对此,被告律师反驳:“《三国斩》的画面设计与风格和《三国杀》完全不同,更为精美;人物的数量为42个,远远多余《三国杀》;还有更多的原创卡牌,更为丰富。游戏的基本要素,一部分来自公有领域,一部分来自意大利的《bang!》,与《三国杀》一样,另一部分来自原创。”

“若设计思想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那《三国杀》就侵犯了《bang!》的著作权,如果不属于,那我们的《三国斩》也不构成侵权!”代理人坚持。

案件的审理中,双方各执一词,两不相让。《三国斩》是否侵犯了《三国杀》的著作权,法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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